部分财务公司记账制度
现金管理
1.收银员的现金应按月对账单进行每日检查,每天检查一次并进行帐户对帐。会计师应参加不定期检查,并在月底不少于两次检查,并出具“现金检查表”;
2.超过存货限额(2000元)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;
3.要携带现金或支票往返银行,您需要乘坐公司的汽车或出租车;
4,收银员安全,禁止存放任何私有财产,避免公共和私人混淆,不要建立私有的“私有国库”,所获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录入,不得在账外,严格禁止收款没有记录;不得挪用现金,不得向财政部收款,不得使用现金,不保留表外公共资金,不得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处理资金或直接与资金联系;
检查管理
1.应建立支票购买登记册,并应建立支票收据登记册。新购入的支票应由出纳员按照支票号的顺序进行登记。
2.支票号码,支票用途,面额,内部代理人,收款人,收信人的电话号码和其他有关信息,应在支票收据登记册中登记,以签名和确认支票;
3.收银员负责在收到支票后及时跟进正式收据;
期刊管理
1.出纳员应在每日收付款后立即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(手动帐户或电子帐户);
(二)审计后,根据盖有“现金/银行收据”和“现金/银行付款凭证”的现金/银行收据凭证和现金/银行付款凭证,每天依次登记;
3,会计内容必须与会计凭证一致,每个帐目应清楚记录会计凭证的日期,编号,摘要,金额和相应的科目;经济业务摘要应该能够清楚地表达业务内容。
(四)在分支机构一一记录,收据或付款凭证可以合并登记,差额在抵销收支后不予登记;
五,各项业务登记完毕后,应记账余额,并记录每日总收支
|